申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这是一项规定了成员国单一的签证政策的国际公约,即凡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核发的有效入境签证,就可以多次进出所有其他成员国,而不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协议实施以来,“申根国家”越来越多,目前包括(按英文字母排列):
Austria 奥地利
Belgium 比利时
Denmark 丹麦
Finnland 芬兰
France 法国
Germany 德国
Greece 希腊
Iceland 冰岛
Italy 意大利
Luxembourg 卢森堡
Netherlands 荷兰
Norway 挪威
Portugal 葡萄牙
Spain 西班牙
Sweden 瑞典
根据申根协定,申根国家之间原则上取消边境检查(仍保留抽查和一定情况下恢复全面检查的权力),相应地所有申根国家实行统一的签证和边检政策。同时,持一个申根国家的申根签证,可以在任意其他申根国家入境/停留/出境,而且也可以不去签发签证的国家。
如果只准备前往某一个特定的申根国家,必须向这个国家的驻外机构申请签证;想要在多个申根国家逗留,原则上必须申请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的签证(主要停留国家);在无法确定主要停留国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首先入境国家的签证。
是否申根旅游签证,看在签证上是否注明valid for: Etats Schengen(法语),Schengener Staaten(德语),Stati Schengen(意大利语),Schengen Staten(荷兰语)等等。当然,以工作、学习等目的获得的申根居留上是不注明这些的。
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随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
更多申根国家信息:Schengen Visa
还有一些国家已经签署申根协议,但还没有正式实施。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仍然实行独立的签证和边检政策,持申根签证去这些国家仍旧必须单独申请该国的签证,因此还不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这些国家包括: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波兰、捷克、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预计从2007年开始,这些国家将逐渐实施申根协定。
关于single entry:很多人有个错误的观念,以为持某个国家single entry的申根签证,就只能去这个国家而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其实,因为申根签证是在整个申根范围内有效,所以,只要不出申根范围,可以在不同的申根国家任意来往,single entry的签证也依然有效。举例而言:持single entry的申根旅游签证,可以在法国入境,然后去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再从希腊出境,没有问题。但是凭同一签证在入境之后去瑞士、英国或者捷克等非申根国家,single entry的签证就失效了,不能再凭此签证重新进入申根国家。
关于“间接申根签证”:去申根国家留学的人,通常不会在申根国家驻华使馆拿到普通的申根签证,而是一种有时称为“间接申根签证”的visa,这种签证只对发放签证的国家有效,不过通常会允许在另一个申根国家一次性过境。持这种签证的人,必须在到达目的国后于签证有效期内去有关部门申请申根居留,然后才能享受申根待遇。
目前只有持申根居留才能免签进入瑞士(包括列支敦士登),具体情况可以点击这里查看。持短期申根旅游签证的人进入瑞士必须申请签证。
关于捷克,目前可以证实的只是凭申根居留可以以过境(Transit)为名义获得5天免签。以旅游为目的的免签问题仍无绝对可靠的消息。所以保险起见,最好事先申请捷克签证。持普通申根旅游签证不能免签进入捷克。
有申根签证,可能可以免签去马耳他,但申根签证必须是多次有效的(multi)或者持有去可以合法进入的第三国的机票(例如,持中国护照,英国居留,单次有效的申根签证和巴黎往返机票会被马耳他拒绝入境,可是持旅程结束后直接从马耳他回中国或者英国的机票则可以进入马耳他。)当然,行前请向马耳他大使馆确认免签。
欧洲申根签证咨询:020-628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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