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简介:
俄罗斯是世界上领土最大的国家,位于欧亚大陆的北端。俄罗斯的夏季凉爽,冬季寒冷,每年冬季持续约6个月,最低气温可达零下40多度,如计划冬季来俄请注意防寒保暖。俄罗斯的通用货币为卢布。兑换比率为:1美元兑换26.60卢布(2006年7月)。莫斯科的相对消费水平较高,尤其是旅馆和餐饮要比北京高出3-5倍。当地人饮食主要为西餐,以肉、蛋、奶及面包为主,冬季蔬菜较少且价格昂贵。
一、入境俄罗斯须知
(一)入境前办理签证
持公务、因公普通、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访俄前,应事先办妥有关签证。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一定要申请与实际来俄目的相符的签证。出行前务必做好相应准备,最好与懂外语的人同行,仔细阅读并向邀请单位及代办签证人员了解签证种类及邀请信情况,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进行说明。同时,检查护照、签证、邀请信、宾馆订单(如有)等是否携带齐全,注意将护照完好保存,如有破损请及时更换。无论是旅游者还是经商人员,接待方最好前往机场迎接,尽量避免入境受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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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入境手续
1、填写出入境卡
在飞机、轮船、火车车厢里或边防查验前在机场(或港口、车站)的大厅中填写好出入境卡。出入境卡(A表和B表)由入境人员用黑、蓝、紫色钢笔及圆珠笔亲自填写,不懂俄语者可根据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用英文(拉丁字母)填写个人信息。
2、边防检查
应将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出入境卡交予边防查验。对于商务签证,边检人员还要求提供俄罗斯邀请单位的有效邀请函复印件、俄罗斯内务部签发的邀请函复印件、俄罗斯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要求入境者说出邀请单位名称。对于旅游签证,边检人员要求提供旅游公司的邀请函复印件、入境者下榻宾馆的确认函复印件。无论持何种签证,邀请单位应派人到入境处迎接。查验后,边检人员将填好的出入境卡的A表收走,并在出入境卡上加盖入境章,在备注栏内填写出入境记录,B表由填写人携带入境。入境后,地方内务机关负责在“居留登记”一栏(出入境卡背面)为外国公民办理统一格式的居留登记记录。出境时要将B表交予边检人员。
应说明的是,拥有合法签证并不意味着一定能顺利入境。根据俄入出境法规定,俄边防有权询问拟入境者详情,如签证种类与入境目的不相符,或边防对邀请单位存有疑虑,边防有权查询,甚至拒绝您入境。在此情况下,您应如实说明有关入出境或过境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并及时联系邀请单位解决,如仍未获入境,可要求与中国驻俄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并视情反映您的要求,或进行必要的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交涉未果,您应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对方不公正对待,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您日后投诉之用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3、填写报关单
应将携带的外汇美元、金银首饰、名贵物品、摄像机等,填写清楚并收好,待回国时可凭报关单将这些物品带回。
注意:在入出俄边境口岸时,请注意俄海关关于禁止带入或带出俄国境的物品清单,及免税限量带出商品的规定。
4、领取托运行李
若长时间不见行李,可凭机票、行李票到问询处查寻。
5、过海关
向海关人员出示报关单,海关人员可能会对所报现金及贵重物品进行检查。
注意:应备有邀请公司及联系人的电话,出关后及时联系。
(三)办理居留登记手续
1、在俄停留不超过3天的外国人,凭护照并加盖俄边防入境章在俄居住,不需办理居留登记。
2、在俄停留超过3天以上者,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持护照、入境签证和出入境卡到当地内务部机构办理居留手续;如果住在旅馆,则由旅馆服务或旅游部门办理。
3、办理居留登记或办理居留登记延期手续,需缴纳一定费用。
注意:外国公民在俄罗斯境内期间需妥善保管“出入境卡”,若不慎将“出入境卡”损坏或丢失,应在3日内向办理居留登记的内务部门声明,内务部门应根据登记情况核查护照资料属实后向其颁发出境卡副本,并在副本上作登记记录,并在“备注”一栏作相应标注。没有“出入境卡”的外国公民将被拒绝出境。“出入境卡”与劳工卡、居住登记是完全不同的,不能互相替代。
二、俄罗斯海关旅客通关须知
(一)入出境旅客通关
1、根据俄罗斯联邦海关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入出境的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地点入境或出境,接受海关监管。旅客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2、除法律规定免验者外,入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交由海关按规定查验放行。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验放入出境旅客行李物品。
3、旅客入出境携有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填写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并按规定如实申报其行李物品,报请海关办理物品入境或出境手续。
4、旅客入出境携有无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免填海关申报单,选择“绿色通道”通关。
5、旅客携带外币等值3000美元(含3000美元)以下入出境,无需向海关申报。
6、旅客携带外币等值3000美元以上,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以下出境,则需填写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向海关如实申报。
7、旅客携带油画出境时,需向海关提交俄文化部门开具的油画鉴定出境证明。
(二)旅客入出境携带下列物品应书面向海关申报
1、卢布超过俄联邦所规定最低劳动报酬的500倍、外币等值3000美元以上;
2、卢布超过俄联邦所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的500倍,外币等值10000美元以上入境;
3、有价证券(支付单证和旅行支票);
4、各种形式的贵金属和宝石,其它临时携带入出境的装饰品除外;
5、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品;
6、麻醉品、精神药物和其它类似物品;
7、文物(画、雕塑、圣像、古钱币、勋章、纪念章和邮票等);
8、毒药和烈性物品,以及烈性药品(安眠药、去痛药等);
9、放射性物品;
10、濒危野生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11、由一个或几个无线电发射或接收装置组成的技术设备,或其它组合和辅助机器(如:无线电话、无线电台、无线电导航系统、无线电测定器、有线电视系统和其它设备,射频超过9赫兹);
12、涉及国家秘密,具有散发性宣传法西斯,对社会、种族、民族、宗教产生敌意,并带有色情的印刷品、影、视、照片资料;
13、用于生产和商业活动的物品。
(三)旅客入出境携带物品超过如下限量,则需书面向海关申报
1、鲟鱼籽250克;
2、酒精饮料2瓶;
3、雪茄烟50支;
4、香烟100支;
5、烟丝250克
(四)禁止入出境物品表
1、各种武器、弹药、军用弹头、军用设备、爆炸装置、核武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原材料和研制用的设备;
2、麻醉品、精神药物、各种烈性毒药、吸食鸦片和大麻膏的工具、放射性及爆炸物品;
3、对国内政治、经济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身体健康、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影片、录像带、光盘、手稿、唱片和其它录音、图画和造型物品,其中还包括散发性宣传法西斯、对社会、种族、民族、宗教产生敌意的物品;
4、其它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止出境物品。
三、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须知
1991年6月28日,俄通过《俄罗斯联邦公民医疗保险法》。
俄法律规定,生活在俄罗斯的无国籍人和常驻俄罗斯的外国公民同俄罗斯公民一样,享有医疗保险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如得了急重病,需紧急治疗,可拨打电话03(最好有俄语翻译向对方简介病情),详细说明病人所在的街名、楼号及房间号。急救车和医务人员会紧急赶到,并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医院会为患者做全面的身体检查及治疗。一般被救护车送去医院救治的病人可享受5天的免费医治待遇。在校学生可享受免费医疗。有些医院收取的服务费较低(需具有合法身份)。患者如果想得到更好的治疗可去付费医院就诊。
四、俄社会治安状况
(一)犯罪情况
目前,俄罗斯社会治安状况不佳,犯罪率高(据资料表明,全俄每年发生的杀人和杀人未遂案件高达3万起,平均每天80起,但破案率极低)。恐怖主义活动、极端主义分子袭击外国人事件频繁发生,俄警察敲诈勒索现象严重,上述给俄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给民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构成威胁。
(二)防范措施:
1、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2、入境后及时办好居留手续,
3、外出或旅游时携带并保管好证件,少带现金或贵重物品,
4、遇警察检查证件时,请其先出示证件,并牢记姓名、警号、警车号等有关资料,一旦遇到不法侵害可作为线索提供给俄有关督察部门,
5、晚上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尽量避免在黑暗僻静地段活动,
6、不去不健康的场所,
7、外出(“或乘地铁”删除)要结伴同行,可驾驶汽车,或乘坐出租车,尽量不要乘坐地铁。
8、遇有生人造访不要随意开门,
9、在俄节假日等聚会场所和年轻人较多的场合尽量不要凑热闹,公共场所不要大声喧哗,避免引起周围人注意,
10、不要接受不熟悉人的邀请和馈赠,
11、每年4月20日(希特勒生日)前后,尽量减少在公共场所的活动,这期间俄罗斯亲纳粹势力(“光头党”)活动猖獗。据悉,“光头党”正在逐步演变,并进行更加有组织的犯罪活动。新的“光头党”分子的明显特征是:身着黑色夹克,头戴帽子并压得很低,且不一定剃光头。这些人一般成群活动,躲在阴暗角落,专门针对独自行走的外国公民进行犯罪活动,
12、女性不要轻易搭乘陌生人的车。
(三)发生意外须知:
1、在俄境内发生被歹徒殴打、抢劫或物品被盗时,应就近向俄警方报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
2、如遇俄警察敲诈勒索,应记住其警号、证件号码或车牌号码,向俄内务机关投诉并将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
3、如护照不慎遗失,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同时要求其出具丢失证明,并尽快向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申请补发旅行证。申请时需说明护照遗失经过(书面)、填写申请表、提供警方证明和本人照片。
4、如在俄因违反法律被拘留、逮捕或限制自由,应请俄警方通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使馆领事官员将与当事人联系,视情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
5、如遇车祸或其它意外人身伤亡,请立即向俄警方报案,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将根据报案或俄方通报,对死者身份进行确认。如确系中国公民,使馆将及时通知死者家属来俄处理善后事宜,届时使馆将提供必要的领事协助。
6、如在境外失踪,知情者或家属应立即向俄警方报案并将失踪者的有关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使馆将敦促俄有关部门寻找失踪者。
7、如遇钱物被盗无法回国,应立即向俄警方报案并通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使馆将协助通知家人将回国旅费汇至中国外交部财务司帐号,使馆接到外交部财务司关于汇款通知后即付其回国旅费。
五、交通安全和外出旅行注意事项
(一)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俄罗斯人驾车速度快,交通事故发生率高,遵守交通规则尤其重要。您如驾车,请尽量慢行稳行,礼让他人;不能酒后驾驶;如您驾驶的汽车出故障需下车修理时,需锁好车门,防止车或车内物品被盗;如您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予以罚款,请将罚款交到警察局指定的银行,不要交给警察或警察局。您如步行,穿越马路时请走人行横道线,或走地下通道。如遇车祸,请就近即向交警报案,必要时请通报中国驻俄使、领馆。
(二)外出旅行注意事项:
树立安全意识,采取防范和自保措施,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护照、签证、居住手续等身份证件,事先做好复印件备份;随身携带所住宾馆的地址、电话和中国驻俄使、领馆的值班电话;尽量几人同行,晚间不出行;不去赌场和色情场所,不去俄青年聚众地;遇意外事故,及时报警,必要时通报我驻俄使、领馆。
六、与使、领馆和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电话:007-095-9382006
传真:007-095-9561169
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事馆值班电话:007-812-1147670
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值班电话:007-4212-306163,302432
传真:007-4212-649094
俄联邦内务部电话:2377585
俄联邦安全局电话:2242233
莫斯科内务总局电话:2009305
莫斯科内务总局网址:http://petrovka38.ru/
莫斯科内务总局投诉电话:2009309;9237892
莫斯科内务总局反贪局电话:9504412
莫斯科内务总局内保局电话:2547881
莫斯科内务总局打击有组织犯罪处电话:2009480
莫斯科内务总局敲诈勒索侦查处电话:2929108
莫斯科内务总局刑事犯罪侦查处电话:2008924;2223018
莫斯科州内务局电话:2297891、2224796
莫斯科市紧急救护中心:2765247转1887
莫斯科市火警:01
莫斯科市匪警:02
莫斯科市医疗急救:03
莫斯科市交通事故值勤:9235373;9243117
圣彼得堡市特别警察局值班电话:2783014或02
七、涉及中国人常遇问题的有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一)办理居留登记。根据俄法律规定,外国公民入境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在地方内务机关办理居留登记,如外国公民在俄停留时间不超过3天,可免除登记手续,但如在旅馆居住,应于入住当天办理居留登记。此外,如外国公民在俄的居留地点发生变化,需在抵达新的居留地点后三日内进行登记。
(二)根据俄法律规定,外国公民所持的俄签证上的入境目的应与其在俄从事的活动相符。如外国公民从事与其入境签证目的不符的活动,将被视为违法俄法律规定,有可能被遣返或驱逐出境。
(三)根据俄法律规定,在俄临时逗留的外国公民如丢失身份证件,应在该国驻俄使、领馆申请补发临时证件,并自获得临时证件后10日内自俄联邦出境。
(四)我公民在俄申请第三国签证,常被要求出具无犯罪证明。中国公民在华无犯罪证明应在国内公证机关办理。因此,建议中国公民来俄前视情办理好在华无犯罪证明及认证,以备用时之需。
(五)根据俄有关规定,在俄工作、居住的中国公民邀请国内配偶、子女来俄探亲,需向办理邀请函的机关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因此,建议我公民来俄前在国内办好亲属关系证明及俄译文公、认证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在俄办理邀请函,另一份留在国内供亲属办理来俄签证。
八、国籍政策
俄罗斯联邦不承认双重国籍。根据《俄罗斯联邦国籍法》的规定,除俄国际条约或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之外,如俄联邦公民具有他国国籍,俄只承认其为俄联邦公民,俄公民获得他国国籍并不意味着其丧失俄联邦国籍。
俄实行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国籍政策。如儿童出生之日父母双方或单亲父亲(或母亲)具有俄联邦国籍,或父母一方具有俄国籍、另一方为无国籍人,则无论出生地点如何,该儿童具有俄联邦国籍。如儿童出生之日其父母一方具有俄联邦国籍,另一方为外国公民,且儿童出生在俄联邦境内,则儿童具有俄国籍。
根据俄国籍法的规定,年满18岁的外国公民可申请获得俄联邦国籍,但需获得俄定居证并连续在俄居住5年、具有合法的生活费用来源、向原国籍国提出退籍申请并掌握俄语。如申请者和俄联邦公民结婚或在科技、文化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等,申请条件可予放宽。
九、驻在国参考网站
(一)俄罗斯外交部网:
http://www.ln.mid.ru
(二)莫斯科2号国际机场网:
http://www.sheremetyevo-airport.ru
(三)引擎搜索网:
http://www.aport.ru
http://www.yandex.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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