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国出入境须知
(一)泰国入境所需证件为: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的护照、出入境卡(正联入境时收、副联出境时收)、出入境卡须用英文填写,其中姓名需用大写字母。办理入境手续后,拿海关申报单(如需要)到海关检查处接受检查后出海关。
出境手续:每人交付机场税500铢。泰国移民局收去出境卡,并办理离境手续,在护照上加盖出境章。接受安全检查。泰国出境携带泰币不得超过5万铢。
根据泰国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入境免税品数量为:1公斤的甜酒或烈酒、50支雪茄、250克烟丝或200支香烟以及5卷胶卷或3卷电影胶片;动植物不准携带入境;此外各种肉类、植物、蔬菜等禁止入境。旅客可从免税商店购买1公斤酒、200支烟以及一架照相机、一架摄影机和个人佩带的珠宝装饰品等出境。根据海关条例,如携带超过5万泰铢或2000美元以上现金入境必须报关。
有关规定以泰国官方公告为准。泰国曼谷机场海关咨询电话:0066-2-5351269, 5351569, 5351153或5355044。
泰国出入境规定较严,在泰国观光旅游期间,随时要接受移民官员的检查,如超过签证期限,每超过一天将被罚款泰币200铢,但最高罚金不得超过2万铢。
(二)所有宗教性和国家文物一律禁止进行贸易。旅客携带古董和佛像出境必须事先向泰国国家艺术厅申请批准证。任何商人在泰国逗留期间所赚取的收入必须缴付所得税。所有色情物品、毒品和武器一律禁止进出口,违法者会受到严厉处罚。
(三)在泰国博物馆组、野生动物保护组、海关署、泰国政府旅游局以及泰国大使馆、领事馆或海外代表办事处,都可索取关于外汇管制及管制项目规定的手册,并了解购买哪些物品在离境前需向泰国海关的政府机构申请核准。
二、泰国基本情况
泰国属热带季风气候,炎热潮湿。热季从每年的3到5月,雨季从6到9月,凉季从10月到翌年2月。全年平均气温28℃,年温差较小。全年可穿着简单夏季服装,喜欢游泳者可自备泳衣及拖鞋,晚间天气较凉,需准备长袖外套。
时差:比北京时间慢一小时。
语言:主要为泰语和潮州话,英语一般在酒店等适用。
饮水:泰国习惯在饮料中加冰块,酒店自来水不能饮用。
日用品:多数酒店不配备牙膏、牙刷及拖鞋,请自备。
药物:请带一些常用的药物及紧急医疗用品,以备不时之需。
电压:220伏特。
购物:
曼谷市最繁华的地区是是隆路、思康购物广场及水门区,以燕窝、鱼翅、猪肉干、宝石及本地时装为主,芭塔雅海滩以芭塔雅大街最为热闹。
货币:泰国货币单位为铢(Baht), 100元人民币约兑换泰铢450铢。
注意事项:根据航空公司规定,每位游客只能携带不超过20公斤的托运行李和一件不超过(55cm×35cm×22cm)的手提行李。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勿擅自取酒店内的任何物品,若要留为纪念,请向酒店购买。
安全提示:不随意帮他人携带或存放任何物品,以免因藏违禁品被检控。在环境卫生较差的地区时,应选择煮熟的食物及包装饮料。夜间避免单独出外,请切记将贵重物品如证件、现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机票、相机等小心随身携带,切勿收藏在行李箱内或留在车中、酒店房间或公共地方。
三、出国前的准备
选择信誉良好的合法旅行社,建议不要参加低团费旅游团,以免到达泰国后,导游安排购物或强行推销自费行程,产生纠纷。了解行程内容(行程中的住宿、交通、餐点、自费行程的选择及安排)。自备常用药品或外用药膏,避免携带粉状药物,以免被误为毒品,孕妇、年长者或健康状况不良者,宜有家人随行,且应先到医院索取附有中文说明的英文诊断书备用。途中如身体不适,不随便吃别人的药,宜告知领队安排就医。出国前应将行程、国外住宿旅馆电话号码及所参加的旅行社联络电话告知家人,如系个人自助旅行,亦应随时与家人保持联系。 携带数张照片备用,另将机票、护照、签证、结汇收据、信用卡等证件影印一份,并与正本分开携带,以备挂失,或申请补发。
四、泰国交通须知
1.行车走路靠左行,并遵守交通规则。
2.搭车旅行时,随时注意自己放置财物的位置。
3.搭乘出租车时先记下车号,以便能迅速找回遗忘在车内的物品。
4.在巴士内及公共场所,要特别留意扒手会故意来挤撞你,使您分心后再下手偷窃。
5.随时携带饭店的名片,万一迷失方向时可用。
6.避免单独在宁静的街道或是荒凉的地区步行。
五、在泰国购物须知
不携带太多现金,尽量使用信用卡、旅行支票,同一物品用信用卡付款时宜一次结清,使用信用卡时,应先确认收据上之金额,再予签字。注意保管钱包及贵重物品。即使在照相时,或上洗手间,亦应随身携带,皮包拉链拉好,皮包背在胸前为宜,旅行包、背包虽然便利,却常是小偷偷窃的对象。购买高价物品时,宜多比较,因为大多物品在购买后不可以退货,购买时记得索取完整的收据。您所购买的珠宝宜随身携带而不得以邮寄方式出境,珠宝及蓝宝石在泰国是有分级制的,购买后应向商店索取购买证明。不接受陌生人所提供的游览及自由采购等服务。选择各地的百货公司购物,价格较合理且可获品质保证。尊重泰国特殊的宗教信仰,但亦要预防以宗教信仰之由被迫购物。不消费或购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参加水上活动须知
从事水上活动如游泳、水上摩托艇和快艇、水上跳伞、潜水等注意事项:
参加水上活动宜结伴同行,并了解活动场地是否合法及器材是否正当使用和操作,听从专业教练指导,潜水装备不能替代游泳能力,不会游泳者,不要尝试。事先了解地形、潮汐、海流、风向、温度、出入水点等因素,如上面因素不适合水上活动时,则不要勉强参加。参加外岛的活动行程,宜要求旅行社安排合法的交通船,严格遵守穿救生衣的规定,且应全程穿着,如未提供救生衣,则应主动要求。乘坐游艇及水上摩托艇,不跨越安全海域,不在水上摩托艇、快艇 、降落伞等水上活动范围区内游泳。注意活动区域之安全标示、救援设备及救生人员设置地点。应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心脏病、高血压、感冒、发烧、饮酒及餐后,不参加水上活动及潜水,感觉身体疲倦、寒冷时,应立即离水上岸。避免长时间浸在水中及曝晒在阳光下,亦不要长时间憋气潜水以免头晕导致溺毙;潜入水里时不要使用耳塞,因压力会使耳塞冲击耳膜造成伤害。潜水时勿以头部先入水,并应携带漂浮装备。乘坐游艇前宜先了解游艇的载客量,如有超载应拒乘,搭乘时不要集中甲板一方,以免船身失去平衡。对于旅行社安排行程之外的各种水上活动,参加前应谨慎评估其安全性及自身的身体状况。
七、泰国求助电话及有关联系方式
泰国国家地区号为66
报警求助191火警199
急救中心1691医疗救助1669
交通事故1197高速路警局1193
旅游求助1155昼夜求助662-2264444
曼谷查号专线1133其它地区查号专线183
曼谷机场1厅662-5351149曼谷机场2厅662-5351301
泰国移民总局:662-2873101
地址:Soi Suan Phlu, Sathorn Tai Road, Bangkok.
八、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联系方式
中国大使馆
电话:662-2457044、662-2457033、662-2457036
传真:662-2468247、662-2457032
地址:57 Ratchadaphisek Road, Din Daeng, Bangkok 10310
网址: www.chinaembassy.or.th
驻清迈总领事馆
电话:6653-276125,272197
传真:6653-274614
驻宋卡总领事馆
电话:6674-325045 661-7665560
传真:6674-32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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