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西签证须知
巴西与中国于2004年签署了互免外交、公务签证协议。协议规定,凡持外交、公务护照者赴巴可享受免签待遇,入境后可停留30天。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巴西,需在巴西驻华使馆或驻上海总领馆申请签证。申请签证时需提交有效护照、填妥的申请表格、照片、往返机票、邀请函原件等材料。旅行前请注意审核签证上的有关信息,尤其是签证有效期。巴西签证需时较长,建议早做准备。
巴西签证种类如下:
(一)外交签证:外交部负责外交签证的颁发、延期或取消。如果签证持有人停留期超过90天,需向外交部登记。
(二)公务签证:外交部负责公务签证的颁发、延期或取消。如果签证持有人停留期超过90天,需向外交部登记。
(三)礼遇签证:外交部负责礼遇签证的颁发、延期或取消。如果签证持有人停留期超过90天,需向外交部登记。
(四)过境签证发放对象:经巴西过境的人员。停留期为10天,不可延期。
(五)旅游签证发放对象:前往巴西旅游、观光人员。持旅游签证者不得移民或在巴西从事有偿活动。旅游签证可以是多次入境,但总停留天数不得超过90天。旅游签证的停留期可延期90天,但12个月内总停留天数不得超过180天。旅游签证不能转为居留签证。
(六)临时签证发放对象:1、文化交流或学术研究人员,签证可在巴西境内延期1次;2、短期商务旅行人员,签证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入境有效;3、文艺人员或体育运动员等,签证有效期最长为90天,可在巴西联邦警察局申请延期相同天数;4、学生,签证停留期最长为1年,可多次延期,直至签证持有者学业结束;5、通过劳务合同来巴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各类专业人员,签证持有者若要变更工作单位,需经原雇主同意,并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司法部将在听取劳动就业部意见后审批;6、外国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常驻巴西的记者或其他新闻从业人员,签证停留期最长为4年,可申请延期;7、宗教团体神职人员和其他宗教人士,签证停留期最长为1年,可申请延期。
司法部外国人局负责审批临时签证类中的第1、4、5、6、7种签证延期或转换为居留签证的申请,详情可查询外国人局网页(http://www.mj.gov.br/Estrangeiros/prorrogacao.htm)。联邦警察局负责审批临时签证类中的第2、3种签证延期申请,申请表格可向联邦警察局索取或通过司法部网站获得(http://www.mj.gov.br)。
巴西政府规定持非工作签证者在巴西境内不得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否则,查出后将被拘留并被在护照上加注“限8日内离境”章。
(七)居留签证发放对象:赴巴西定居的人员,申请人需满足全国移民委员会关于申请居留签证的要求。长期居留签证可发给子女或配偶为巴西公民者,签证申请人需提供对其巴西子女精神、社会及经济监护的证明;或配偶双方无事实或法律上的分居或离婚。在巴西居住时间超过六年的受雇专业技术人员或投资移民可申请长期居留签证。持临时签证类的外国教师、高级科技人员,若被教学机构或科研机构通过公开招聘或与私营教学机构或科研机构签订2年以上合同,可申请长期居留签证。持永久居留签证者可为其父母或配偶、未满21岁或已满21岁但生活无法自理的未婚子女、未满21岁或已满21岁但生活无法自理的未婚兄弟、孙子、曾孙办理家庭团聚永久居留签证。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发生诸如遗弃子女、事实或法律上的分居或离婚、或其它导致家庭关系改变的情况,家庭团聚永久居留签证将可能被取消。
获得长期居留签证者,需在颁发签证公告登报90天内到联邦警察局登记。如果逾期不进行登记,签证自动失效。申请人可根据有关规定再次提出登报申请。在居留签证有效期内如果离开巴西的时间不超过2年,可凭居留身份证进入巴西而不需签证。连续离开巴西时间超过2年者将丧失居留身份,当事人需重新向巴西驻外领事机构申请签证方能入境巴西。
赴巴西旅游或访问者应遵守巴西法律,不能从事与实际身份或所持签证不符的活动,同时请遵守巴签证停留天数、入境次数和签证有效期,以免造成非法滞留。如签证确实需要延期,应在签证过期前到联邦警察局申办。申办时需出示公证过的原邀请单位申请延签的公函、填好的申请表格,缴纳大约23巴币的手续费。本人要到场签字,一般当天可取。如从秘鲁进入巴西,须出示打过黄热病预防针的黄皮书。
二、海关及出入境须知
进入巴西境内之前须填写入境单,一式两联,白色一联留入境处,绿色一联须妥善保存,待离境时交海关,如丢失将被罚款。
(一)入巴境内可携带的物品:
旅客入巴海关时可免税携带个人随身物品、报刊杂志和总额不超过500美元的其它物品,超过部分需缴纳50%的进口税。个人携带现金或旅行支票折合不得超过1万巴币(约3000美元)。
(二)上税物品:1、商业用途或工业用途的物品;2、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3、飞行器;4、水面航行器等。
(三)禁止入境的物品:1、巴西生产的专门用于国外销售的烟酒;2、麻醉品或毒品;3、逃避检查的隐藏物品。
(四)须申报的物品:1、超过免税额须缴纳进口税的物品;2、折合超过1万巴币的现金或旅行支票;3、动物、植物、种子、食品、药品、武器、子弹须在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带入;4、折合超过3千巴币须在巴短期停留的物品;5、欲在巴境内使用的手提电脑。
三、巴西的治安状况须知
巴西社会总体稳定,社会治安状况较好。但近年来,由于巴贫富悬殊差距较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导致社会矛盾尖锐,犯罪率持续上升。特别是里约热内卢、圣保罗等大城市监狱人满为患,监狱暴动、绑架勒索等恶性案件频频发生,治安形势较为严峻。鉴此,提醒国内赴巴旅客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信誉高的旅行社,住在条件较好的酒店;(二)外出参观游览穿着简单,结伴而行,最好有导游带领,晚上尽量不要单独外出;(三)现金和贵重物品包括护照放在酒店保险箱,外出时可带少量现金和护照复印件;(四)如护照丢失,请即向我驻当地使领馆联系。一旦发生被抢劫等意外,请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1、圣保罗警察局地址:
Rua Hugo Dantola 95,Lapa Sao Paulo
电话:(011)32255000、31078332
2、里约热内卢警察局地址:
Rua Hunberto de Campos No.315, Leblon, Rio de Janeiro
电话:(021)33997170
3、马瑙斯警察局地址:
Av.Eduardo Ribeiro No.666, Centro, Manaus.
电话:(092)32311998
4、巴西利亚警察局电话:
(061)33459520或33459515
四、巴西当地风俗与法规
(一)巴西人热情奔放,易交往,乐于助人,充满享受生活的乐趣。他们较注意仪表、言谈和举止。不高谈阔论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百姓在街头不乱扔纸屑、随地吐痰。公民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横穿马路。汽车司机行驶到人行横道时,遇有人欲过马路,一般会有礼貌地停车示意行人穿越马路。巴西人讲公德,注意维护社会秩序,在商场、影院、车站排队时不加塞儿。严禁在大街上倒垃圾,在禁烟处吸烟。
(二)巴西人接受礼物时,喜欢当面打开礼包,赞美一番并向赠礼人致谢。
(三)巴西人在社交场合,为了表示礼貌和尊重别人,在对方讲话时专注地倾听,不随便插嘴打断别人讲话。
(四)一般不向别人打听财务、工资等情况。对女性,一般不问她们的年龄和婚姻状况。
(五)按巴西法律规定,人死后须在24小时内下葬或火化。参加丧葬活动一律着黑色服装。
(六)巴西在法律上对妇女实行保护,一旦夫妻离异,男人需按时付给女人生活费和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如是男方富有,女方还可要求对分财产。
五、常见疾病与医疗状况
巴西多发疾病为黄热病、有些地区有登革热,但当地有注射疫苗和口服药。至今为未发现禽流感疫情。巴西一些大城市医疗条件尚好,设备先进,但医疗费昂贵。经济条件好的一般在私立医院看病,中下阶层一般均在公立医院享受免费体检和医疗。
六、巴西物价与供应
近年来,巴西消费市场受国际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物价指数不断上扬。美元兑当地货币汇率下跌,目前,1美元兑换2.25雷亚尔。巴西物产丰富,市场供应充足,商场物品应有尽有。
七、巴西交通与出行须知
巴西交通运输业较发达,各大城市间均由空中航线相连。各城镇的交通工具主要是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圣保罗、里约热内卢和巴西利亚等城市都有地铁。但由于公路多年失修,路况较差,来巴游客如乘坐长途公共汽车,请择信誉较好的公司。
巴西属热带和亚热带气候,全年平均气温为26至29度左右,四季不分明,分旱季和雨季,12月和1月较热,穿短袖衬衣即可。7、8月较凉,着长袖衬衣加一件外套即可。
巴西酒店服务热情、周到,最高为五星级,其次为四星和三星级。酒店卫生条件较好,均包早餐,含10%服务费。酒店另收费项目包括:长途电话、洗衣费、客房内的饮料、小吃等。酒店一般不提供开水,若有需要,可通知服务员送。下榻或离开饭店时,如需服务员协助搬运行李,应付小费,每件行李约1个雷亚尔。
巴西利亚、圣保罗、里约热内卢、累西腓等城市均有中餐馆。其中圣保罗中餐馆较多,中餐价格较为便宜,选择余地较大。
巴西南部城市电压为110伏,首都巴西利亚和北部地区大都为220伏,但绝大多数酒店均有110和220伏电源。巴西电视制式为PAL-M和NTSC。
巴西主要旅游城市:里约热内卢、圣保罗、马瑙斯、福斯依瓜苏、巴西利亚等。主要景点:里约耶稣山、面包山、 马瑙斯黑河、热带雨林、百年大剧院、印地安人博物馆。福斯伊瓜苏大瀑布、伊泰普水电站。巴西利亚现代建筑。
八、巴西的工作与学习
巴西政府十分重视教育,各级教学体制健全,师资力量较强。各州均设公立和私立大学。公立大学,免学费,考试竞争激烈。私立大学学费昂贵,但教学规范,校规较严。巴西高等教育采取学分制,在规定时间积满学分即可毕业。中巴两国政府有互派留学生机制,目前中巴留学生主要以公派和政府提供奖学金等方式,中国未与巴任何私人团体建立留学中介机制,请警惕某些不法留学中介机构假借政府部门、使领馆或某大学名义从事骗取钱财等非法活动。
主要公立大学网站:圣保罗大学网址:www.usb.br; 巴西利亚大学网址:www.unb.br; 南里约格朗德州联邦大学网址:www.ufrgs.br; 里约热内卢联邦大学网址: www.ufrj.br;
九、移民及国籍政策
(一)巴西移民法规定如下:1 、只要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巴西取得永久居留,即可为夫妻另一方,及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申办永久居留,实现家庭团聚;2、凡在巴出生的孩子,均属巴西公民。没有合法身份的夫妻只要在巴生育子女,可申请永久居留;3、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国公民只要与巴西公民结婚,即可获得合法身份;4、根据巴2004年投资移民法规定,凡在巴投资5万美元(原为25万美元)的外国公民,其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可申办永久居留;5、凡注册2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公司,其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可申请永久居留。
(二)根据巴西宪法规定,下列人员出生时即拥有巴西国籍:1、父母为外国人且父母不是为其国籍国执行公务的,本人出生在巴西即拥有巴西国籍;2、父母一方为巴西人且父母任何一方在为巴西国家执行公务,本人出生在国外的,拥有巴西国籍;3、出生在国外者,只要父母一方为巴西人,任何时候赴巴西定居即可获得巴西国籍。联邦司法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外国人入巴西国籍分为普通、特别、临时、正式和特殊五种情况。(一)普通:原国籍为葡萄牙语国家,在巴西连续居住满4年且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入巴西籍。如果申请人有巴西籍子女或配偶,要求在巴西连续居住的时间可缩短为1年。申请应该向居住地附近的联邦警察局递交。(二)特别:非葡萄牙语国家国籍的外国人在巴西连续居住满1 5年,且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入巴西籍。(三)临时:5岁以前到巴西定居的外国儿童,可通过其法定代理人向联邦警察局或司法部申请临时入籍。获得临时入籍证书的外国儿童在成年后2年内可向联邦警察局提出正式入巴西籍的申请。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居留身份证、无犯罪记录和临时入籍证书原件。临时入籍证书或由临时转为正式入籍的证书由当事人居住地的联邦警察局或司法部外国人局颁发给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四)特殊:与巴西现职外交官结婚5年以上的外国配偶或受雇于巴西外交、领事机构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巴西居住时间超过30天即可申请入巴西籍。申请应递交给巴西驻外领事机构,由巴西外交部转外国人局受理。入籍证书由外交部颁发。(五)除以上五种情况外,还有如下两种情况。1、5岁以前到巴西定居的外国儿童,本人在成年后2年内可向居住地联邦警察局提出正式入巴西籍的申请。此种入籍与前面所提的临时入籍不同。临时入籍是在当事人成年以前,由其代理人提出入籍申请,待当事人成年后自行决定是否正式入巴西籍。2、成年以前到巴西高等院校留学的外国学生,毕业1年后可向居住地联邦警察局提出入籍申请。
根据巴西国籍法,欲入巴西籍的外国人,应向巴司法部提交书面申请,注明姓名全称、出生地、国籍、亲属关系、性别、婚姻状况、出生年、月、日、职业、在巴西或国外曾居住情况,并符合1980年8月19日颁布的第6815号第112条第七项有关规定,自愿将其名或姓译为葡文,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人永居身份证的公证复印件;2、持巴警方出具的在巴连续居住四年以上的证明;3、出示在巴居住地所属主管部门出具的履历证明;4、所从事的职业证明或能够证明其足以维持其本人及家庭生活财产的有效证明;5、关于身体及心理健康的官方证明;6、证明其符合1980年8月19日颁布的第6915号法律第113条的有关规定;7、无欠债证明。
如果申请人不具备入籍条件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递交所需全部文件,其入籍申请将被冻结归档,冻结归档的决定会在政府公报上公布。申请人可在公告登出30天内提出复议申请,说明申请复议的理由和事实,并交纳相关规费。
如果入籍申请被批准,该决定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申请人需于公告登出12个月内亲自到联邦法庭申请颁发证书。申请人只有在获得入籍证书后其入籍才正式生效。申请人居住地有联邦法官的,入籍证书将寄给联邦法官;当地有多个法庭的,入籍证书将寄给第一初级联邦法庭的法官。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证书将被退回司法部外国人局并被取消。这样,入籍过程没有完成,入籍申请自动失效。
颁发国籍证书时,法官和入籍者必须在一份接见书上签字,入籍者须符合如下条件:1、通过阅读《宪法》条文,显示其懂葡文;2、郑重声明放弃其原有国籍;3、宣誓将履行作为巴西人的所有义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巴西政府承认双重国籍,要求入籍者声明放弃原有国籍的作用仅局限在巴西。因为任何巴西公民,无论其原籍或是后入巴西籍的,都不能在巴西以外国人身份免除其作为巴西公民应尽的义务。
十、中国驻巴西使馆联系方式、领区主要旅游城市、联警联系电话及参考网站
中国驻巴西大使馆设在首都巴西利亚:
地址:SES-Avenida. das Nacoes, Qd. 813, Lote 51-L4,Qd 813;
联系电话:(005561)21958200
巴西利亚移民局联系电话:(061)33118737;
巴西利亚海关联系电话:(061)33651367
网址:www.receita.fazenda.gov.br
传真:(061)33651334
巴西联警总局联系电话:(061)33118000
E-mail:dcs@dpf.gov.br
传真:(061)33118737
巴西民航局联系电话:(061)32121800
网址:www.anac.gov.br
传真:(061)33651314
巴西利亚旅行社联系电话:(061)33649034
网址:www.interlineturismo.com.br
传真:(061)33649045
累西腓联警联系电话:(081)34243909
福塔莱萨联警联系电话:(085)32774900
马瑙斯联警联系电话:(092)36551500
阿雷格里港联警联系电话:(051)32359000
巴西有关政府部门:
巴西旅游部联系电话:(061)33217005
网址:www.turismo.gov.br
传真:(061)33218003
巴西外交部联系电话:(061)34116161
网址:www.mre.gov.br
传真:(061)34116993
巴西司法部联系电话:(005561)34293000
网址:www.mj.gov.br
传真:(061)33226817;
巴西劳动部联系电话:(061)33176000
网址:www.mte.gov.br
传真:(061)33178212
巴西交通部联系电话:(061)33117000
网址:www.transportes.gov.br
传真:(061)33117894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联系电话:(061)32173000
网址:www.stj.gov.br
传真:(061)33216194
巴西工业外贸发展部联系电话:(061)33297000
网址:www.mdic.gov.br
传真:(061)33297230
巴西科技部联系电话:(061)33177500
网址:www.mct.gov.br
传真:(061)32257496
巴西通讯部联系电话:(061)33116000
网址:www.mc.gov.br
传真:(061)32266731
巴西文化部联系电话:(061)33162000
网址:www.minc.gov.br
传真:(061)32259162
巴西教育部联系电话:(061)34108484
网址:www.mec.gov.br
传真:(061)34109233
巴西体育部联系电话:(061)32171800
网址:www.esporte.gov.br
传真:(061)3217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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