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旅游签证须知
办理突尼斯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2张;
(2) 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2份并签名,
(3) 须打字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4) 旅行社近期出具的信;
(6) 证明在突尼斯期间食、宿、行的有关文件(酒店、机票预定单);
(7) 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5) 少于3个月;
(8) 相当于4000美元的存款证明;
(9) 突尼斯旅游签证咨询电话:020-62833333
特别要注意区别签证的有效期和入境后停留期限。突尼斯驻华使馆颁发的商务签证一般有效期为3个月,在突停留期根据需要为7天、15天、30天、60天、90天;旅游签证一般有效期为3个月,在突停留期为7天或15天。
>>突尼斯签证办理
©2005-至今 中航国旅官网 粤ICP备0501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