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客人参加台湾游办证须知】
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建议最少于出团前2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
特别提示:
1 凭我司发票暂时只能办理广东省以内户籍客人的办证申请。
2 已于省厅备案人员(如:国家公务员,国企中层干部,教师,医生等)暂不能办理通行证。
3、交齐全额团费(或至少交付2500元/人订金),初定出团日期按客人正确名字开具发票,每人一张,公安局办证处必须凭客人本人名字正式发票申请通行证。
4、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办证时间约15个工作日)填表时,除个人资料外,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类别】选择(通行证和签注)
2) 【拟出境时间】填写(初定出发日期)
3)【申请事由】选择(旅游)
4)【取证方式】选择(为加快取证时间,请选择邮政快递)
5)【投递地址】不需填写,必须以我司盖章内容为准。。
6) 表格背面不需要填写,也不需要单位加写意见
5、需准备资料如下:
1)广州户籍客人,填写盖有我司公章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团费发票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清晰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最好提供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A4复印件一份。
4)请于指定拍摄办证照片的照相馆拍照【蓝色大一寸彩照2张及相片条形码回执】。
5)以上资料用A4纸清晰复印后,按照相片回执、身份证、户口本、发票依次装订在【审批表】后面。
6、办证地点:
1) 广州市户籍客人带齐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中心办理”(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
2)广东省申请人带齐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市一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具体情况请与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查询)
3)递交申请后,取得将办证受理回执后,请及时与我社工作人员联系。
二、办理入台证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通行证同步进行):
1、 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除个人资料外,请注意以下事项:
1)【现职】请填写现时任职单位名称及现任职务;无业人员请填家管或无
2)【经历】请填写2条个人简历/退休人士填写退休前职业
3) 白底彩色近照3张(长45毫米宽35毫米)
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人像要清晰,最好提供扫描件)
5) 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三、出团保证金:
客人须在出团前交纳担保金人民币五万元/人。客人如期随团归国,七-十个工作日后(周六日不作工作日计算)由专人电话通知具体的取押金时间。 我司将协助客人如实递交资料,如客人无法成功获发入台证,扣办证手续费人民币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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