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这一称呼,来源于英格兰(England)。当我们说起英国,联想到的往往是伦敦的雾气和钟声,著名学府牛津、剑桥,或彬彬有礼却冷淡的英国绅士,这些都是英格兰的典型形象。实际上,英国的版图包括了由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三部分构成的不列颠岛及爱尔兰北部的一部分地区,正式名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这也就是其英文简称U.K或G.B的原因。不列颠这个词来源于古凯尔特语,意思是“多彩”。确实,苏格兰苍凉的荒原、康沃尔湛蓝的海水、威尔士宁静的乡村、曼彻斯特喧闹的夜生活都共存于这个岛国之中,绘成了一幅斑斓多彩的画卷。
位置:位于欧洲大陆以西,与法国隔英吉利海峡相望。国土包括不列颠群岛中的不列颠岛及爱尔兰岛东北部地区。
面积:244,100平方公里
人口:5839.5万
民族:主要为英格兰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
语言:英语
宗教:英国的国教为基督教新教,也有部分居民信仰天主教,外来移民也带来伊斯兰教等宗教信仰
首都:伦敦
时差:标准格林威治时间,比北京晚8小时
货币:英镑(Pounds),辅币为便士(Penny),1英镑等于100便士
国家电话代码:44
由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岛东北部和一些小岛组成。隔北海、多佛尔海峡、英吉利海峡与欧洲大陆相望。它的陆界与爱尔兰共和国接壤。海岸线总长11450公里。全境分为四部分:英格兰东南部平原、中西部山区、苏格兰山区、北爱尔兰高原和山区。
国名: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为“米”字旗,由深蓝底色和红、白色“米”字组成。旗中带白边的红色正十字代表英格兰守护神圣乔治,白色交叉十字代表苏格兰守护神圣安德鲁,红色交叉十字代表爱尔兰守护神圣帕特里克。此旗产生于1801年,是由原英格兰的白地红色正十旗、苏格兰的蓝地白色交叉十字旗和爱尔兰的白地红色交叉十字旗重叠而成。
国徽:即英王徽。中心图案为一枚盾徽,盾面上左上角和右下角为红地上三只金狮,象征英格兰;右上角为金地上半站立的红狮,象征苏格兰;左下角为蓝地上金黄色竖琴,象征爱尔兰。盾徽两侧各由一只头戴王冠、代表英格兰的狮子和一只代表苏格兰的独角兽支扶着。盾徽周围用法文写着一句格言,意为“恶有恶报”;下端悬挂着嘉德勋章,饰带上写着“天有上帝,我有权利”。盾徽上端为镶有珠宝的金银色头盔、帝国王冠和头戴王冠的狮子。
国家政要: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 ,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首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 ,1997年5月任职,2001年6月连任,2005年5月5日的工党在英国大选中再次获得胜利,布莱尔也成为工党历史上第一位三次蝉联首相职务的领导人 。
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终年温和湿润。通常最高气温不超过32℃,最低气温不低于-10℃,平均气温1月4~7℃,7月13~17℃。多雨雾,秋冬尤甚。年平均降水量约1000毫米。北部和西部山区的年降水量超过2000毫米,中部和东部则少于800毫米。每年二月至三月最为干燥,十月至来年一月最为湿润。
人口:约6020万(2005年6月),其中英格兰人口达5040万,苏格兰达510万,威尔士为300万,北爱尔兰达170万。官方和通用语均为英语。威尔士北部还使用威尔士语,苏格兰西北高地及北爱尔兰部分地区仍使用盖尔语。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分英格兰教会(亦称英国国教圣公会,其成员约占英成人的60%)和苏格兰教会(亦称长老会,有成年教徒66万)。另有天主教会和佛教、印度教、犹太教及伊斯兰教等较大的宗教社团。
首都:伦敦(london);人口:740万(2004年)。最热月份为7月,一般气温在13℃-22℃;最冷月份为1月,一般气温在2-6℃。2006年4月,北京与伦敦结为友好城市。
行政区划:分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苏格兰下设29个区和3个特别管辖区,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威尔士下设22个区。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伦敦也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 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此外,英国还有12个属地。
简史:公元前地中海伊比利亚人,比克人,凯尔特人,先后来到不列颠。公元1-5世纪大不列颠岛东南部为罗马帝国统治。罗马人撤走后,欧洲北部的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朱特人相继入侵并定居。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许多小国并成七个王国,争雄达200年之久,史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829年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统一了英格兰。8世纪末遭丹麦人侵袭,1016年至1042年为丹麦海盗帝国的一部分。其后经英王短期统治,1066年诺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兰。1215年约翰王被迫签署大宪章,王权遭抑制。1338年至1453 年英法进行“百年战争”,英国先胜后败。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树立海上霸权。1640年英国在全球第一个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先驱。1649年5月19日宣布成立共和国。1660年王朝复辟,1668年发生“光荣革命”,确定了君主立宪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801年又与爱尔兰合并。18世纪后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19世纪是大英帝国的全盛时期,1914年占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国,自称“日不落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衰败。英国于1920年设立北爱兰郡,并于1921年至1922年允许爱尔兰南部脱离其统治,成立独立国家。1931年颁布威斯敏斯特法案,被迫承认其自治领在内政、外交上独立自主,大英帝国殖民体系从此动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经济实力大为削弱,政治地位下降。随着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相继独立,到60年代,英帝国殖民体系瓦解。1973年1月加入欧共体。
政治:英国的宪法不同于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是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苏格兰另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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