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 伊斯兰议会是伊最高国家立法机构,实行一院制。议会通过的法律须经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方可生效。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从2000年6月第六届议会开始,议席由过去的270个增加到290个。议会设有主席团和13个专属委员会。主席团由议长、两名副议长、三名干事、六名秘书共12人组成,主要负责制订会议议程、起草会议文件等工作,任期1年,任满后由议员投票改选,可连选连任。本届议会于2004年2月经选举成立,是伊朗革命后的第七届议会。现任议长为古拉姆阿里•哈达德•奥迪勒(Gholam Ali Haddad Adel),2004年6月6日当选。
【司法机构】 司法总监是国家司法最高首脑,由领袖任命,任期5年。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由司法总监任命,任期5年。司法部长由司法总监推荐,总统任命,议会批准,负责协调行政与立法机构的关系。在司法总监领导下,还设有行政公正法庭和国家监察总局,分别审理民众对政府机关的诉讼和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现任司法总监马赫穆德•哈什米•沙赫鲁迪(Mahmoud Hashemi Shahroudi)(1999年8月始任,2004年8月连任),最高法院院长侯赛因•穆菲德(Hossein Mofide),总检察长古尔班阿里•达里•纳杰夫阿巴迪(Ghorban Ali Dali Najef-Aba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