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班牙法律,办理民事登记结婚者,主持婚礼的法官(或地方长官)须向当事人宣读《民法(CODIGO CIVIL)》第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条的内容,要求夫妇双方遵守。主持法官在得到夫妇双方的肯定回答后,宣布从即日起他们已结为夫妻。新婚夫妇和证婚人在结婚登记簿上签字,法官书记将结婚证明(也即家庭登记册Libro de Familia)交给新人。Libro de Familia可用作证明夫妻关系,也可在日后随时到登记处开出结婚证明,即由登记处把由法官、书记、当事人及证婚人签字的那一页做复印,并盖上确认章。如结婚双方中一方或两方均未掌握足够的西班牙语,须由法定翻译陪同。
4、餐饮业:西班牙饮食文化发达,以海鲜为主的美味佳肴种类丰富,较有名菜肴为瓦伦西亚海鲜饭(Paella)、卡斯提亚汤(Sopa Castellana)、中部烤乳猪(Cochinillo)及烤乳羊(Cordero)、西北部海鲜汤(Sopa de Marisco)、血红鸡尾酒(Sangria)及生火腿(Jamon)。午餐时间为下午二时至五时,晚餐时间为晚间九时至凌晨。西班牙餐厅或公共场所均有给小费习惯,约为消费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