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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出入境须知

更新日期:2019-01-17       来源:中航国旅官网


坦桑尼亚入境须知

 进入坦桑尼亚必须持有效护照、有效签证或在坦居留证,同时出示返程机票(过境需目的地机票)并提供经济状况证明。

坦桑尼亚海关规定

 入境者需申报所带物品、数量及价格。总价值不超过500美元的个人所有物品(必须详细申报)可减税。

以下不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必申报:

 (1)一升酒精饮料、200支香烟、50支雪茄、250克烟草以及一升以下香水。

 (2)其他需申报的物品,须保留购买发票或收据,以便申报物品价格。

 (3)录像摄影器材、乐器需出示海关凭证,以证明日后将带出关。

禁止进口的物品:毒品、白磷火柴、枪支、具有颠覆性质的照片。

控制进口的物品(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动物(包括蛋)、鱼类、动物捕捉器、武器弹药、爆炸物。

出关者禁止携带象牙、犀牛角等物品。海关查堵严密,如查出,将予以重罚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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