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土交通省于6月28日宣布此项新规定,并且在7月1日正式实施。在机场内会看到如下图的告示,内藏锂电池的携带式电子设备,存放在寄舱行李时,必须符合两项规定:
1、电源需要完全关闭(不可进入休眠模式) ;
2、为了防止偶发性的电源误开启,有关设备需要妥善保护,例如放入坚硬的公事包、使用柔软的衣物包裹等。
违反者最高可被罚款50万日元(约3万人民币)。而以往禁止移动电源寄舱的做法,将会继续实施。
根据最新的指示说明,乘客仍然可携带电子设备到机舱内使用,但如果需要放到寄舱行李,就必须关闭电源并且妥善包裹。而推出的这个新指引,是由于早前发生过手机爆炸事件,还有去年8月日本北海道新千岁机场飞往东京羽田机场的一架航班上,因为乘客携带的锂电池起火,导致客机需要紧急降落。
在此规定之前,日本允许安装有160瓦特以下锂电池(瓦特计算方式是电容量(Ah)x电压(V),一般手机电池3000mAh x 3.8V的电池就等于11.4瓦特,1Ah=1000mAh)的电子产品,不论是否关机都可以寄舱或带上客舱。但7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当电子产品放在寄舱行李时,需要关闭电源。本次的规定是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在6月中旬举行的理事会上决定的事项为根据,而制定的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