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日本的过境签证怎么办理?
问题说明:
我在广州,想要在日本过境,请问可不可以免签过境,或者过境签证具体要怎么办理呢?
问题解答:
日本《出入境管理法》第14条允许乘坐航空器或船舶过境日本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外国人委托承运人向入管局申请72小时临时入境许可。 因转机经由日本前往其他国家,需要在72小时之内前往该机场的周边停留时,如没有事先在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取得签证的,会有可能在入境审查时获得“寄港地上陆”许可。但是如果入境审查官员判断你的入境目的证据不充分时,也有可能拒绝你入境。因此,如果因转机需要入境日本时,建议事先取得过境签证。 日本签证原则上是不接受个人申请,所有签证都必须通过使领馆所指定的代办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