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15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对外国公民免签入境新政正式生效。
根据相关规定,包括中国在内101个国家的公民,在乌境内经国际机场中转且停留时间不超过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公民必须持有前往第三国机票,且航空公司应提前向乌国家安全局边防部门提供该旅客相关信息。
近日,驻乌使馆接到几起中国公民因在乌机场免签入境遇阻的求助电话。
经了解,中国公民持有俄航等外航公司机票,但相关航空公司未能及时向乌边防部门提供该旅客信息,导致乌边防人员阻止其入境。在我馆协助下,乌边防人员允中国公民改签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机票后免签入境。
事后我馆即与乌主管部门联系并了解到,乌方要求有关航空公司务必提前提供拟免签入境乌的外国旅客信息。目前除乌航外,乌方暂时无法掌握其他航空公司相关旅客信息,故暂时只能允许购买乌航机票离境的外国公民免签入境。
为避免中国旅客入境乌时遭遇上述问题,使馆提醒拟免签入境乌的中国旅客,在购买自乌离境机票时应事先了解拟乘航班是否已执行乌方要求,以确保顺利入境。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求助电话:+998-93-5018574
乌方简化入境签证手续的措施:
7月4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关于就完善外国公民入境手续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总统令,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1、从2018年7月15日起,乌将启用电子旅游签证申请和签发系统(网址:https://e-visa.gov.uz),取消外国公民必须到乌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的规定。
电子旅游签证为一次入境,在乌停留期不超过30天,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
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办理签证,申请受理期限为两个工作日(从提交申请次日起算)。
电子旅游签证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费用20美元,通过国际支付系统以电子方式支付。
2、从2018年7月15日起,包括中国在内101个国家的公民在乌境内经国际机场中转且停留时间不超过5天,可免签入境。
上述公民需持有前往第三国机票,且航空公司应及时向乌国家安全局边防部门提供旅客相关信息。
3、未满16周岁外国公民,如持有出国护照或生物识别旅行证件且有法定监护人陪同,可免签入境。
其在乌停留时间应与其陪同人员护照中乌入境签证有效期一致,但最多不得超过90天。
如外国公民在乌境内停留期间年满16周岁,应在乌内务部移民和国籍部门办理出境签证。